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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车购置补助标准
(一) 对2017 年9 月1日至2017 年11月30 日内购置的货厢长度3.7米至4.2 米的冷藏车,给予3万元补助。
(二)对2017 年9 月1日至2017 年11月30 日内购置的货甲长度了8 米至9.6 米的冷藏车,给予10 万元补助。
(三) 对2017 年9 月1日至2017年11月30 日内购置的货厢长度13.7米以上的冷藏车,给予20 万元市助。
(四) 享受补助的车辆应在今后的运营中采取绿色农产品冷链专车统一标识,并享受“绿色农产品冷链专车”后续支持政策。
(二) 农产品示范冷库补助的申报应附项目审批( 备案)文件、项目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或营业执照,环境影响报告。规划手续,土地手续等相关建设要件,各地和企业填报的建设内容表应明确冷库建设类型(預冷,恒温,速冻、低温,气调保鮮等),以及建筑面积,库容(吨,万吨) 等具体内容; 其他如建设时限等按一般省预算内资金质目中报内容如实填报。
温馨提示:请各用户各买主咨询当地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